浙江绍兴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绍兴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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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市直开发区内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及《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的配套细则》(绍市发改综〔****〕**号)精神,现将组织申报****年绍兴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补助对象越城区、市直开发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依法纳税的相关新墙材企业和单位。二 补助标准*、项目设备投资总额在***万元及以上、****万元以下的,给予设备投资总额*%的一次性补助;项目设备投资总额在****万元及以上的,给予设备投资总额*%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万元。*、总建筑面积在*万平方米以上,新墙材应用比例达到***%的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给予建设方单个项目*万元专项资金补助。*、对研制、开发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符合国家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方向,并获得浙江省新产品鉴定证书的,给予*万元补助。三 申报材料*、生产(技改)项目:《绍兴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申请报告、《绍兴市新型墙体材料项目设备投资明细表》、项目立项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产品质量型式检验报告、新墙材认定证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应用项目:《绍兴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申请报告、项目立项文件、项目结题总结报告、有关图纸、墙体粉刷前后照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科研项目:《绍兴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申请报告、经评审的科研项目可行性报告、科研项目合同、项目结题验收或鉴定报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项目设备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四 申报程序与时间凡符合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的项目,在****年*月底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由项目单位向市新墙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五 联系方式市新墙办联系人:沈云花电话:********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人:周雁电话:************-**-**附:*、绍兴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绍兴市新型墙体材料项目设备投资明细表附*绍兴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单位(盖章) 地 址 法人代表 电 话 项目规模 审批文号 产品规模 申请资金 项目主要情况介绍 项目经济及社会效益 新墙办初审意见:年 月 日(盖章)市经信委审核意见:年 月 日(盖章)备注 附* 绍兴市新型墙体材料项目设备投资明细表序号购入时间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发票号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