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一座营镇中心村、靖安村、韩家店村、泉眼村市政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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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GC**-G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一座营镇中心村、靖安村、韩家店村、泉眼村市政工程已由吉林省财政厅以吉财乡指[****]***号、吉财非税指[****]***号、吉财综指[****]****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一座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梅河口市一座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一标段一座营镇中心村浆砌毛石边沟工程,全长****米;二标段靖安村道路建设工程,全长****米;三标段韩家店村水泥路建设工程,全长****.*米、泉眼村水泥路建设工程,全长****米。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项目资金已落实。本工程为*个标段。 *.* 工程建设地点为梅河口市一座营镇中心村、靖安村、韩家店村、泉眼村;*.* 计划开工日期为 **** 年 * 月 *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 年 * 月 * 日,工期 **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不允许投标),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小型工程(含)以上项目经理资格,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号、吉建管[****]**号、吉建管〔****〕*号文件)*.*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标段售价 *** 元,二标段售价 *** 元,三标段售价 *** 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二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三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梅河口市一座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 梅河口市一座营镇中心村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长春市硅谷大街****号 联系人: 张慧 电话: ***********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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