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之窗”网上办事自助服务终端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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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市民之窗”网上办事自助服务终端租赁政府采购,经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报批前公示,各供应商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传真反馈。同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一、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截止。二、 拟定采购供应商:******三、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市民之窗”网上办事自助服务终端的通知》(佛府办函〔****〕***号)以及佛山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年市政府工作重点任务第**项要求,我区需在区镇两级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推广“市民之窗” 网上办事自助服务终端。为确保年内本项目能够顺利上线,本项目只能从******采购“市民之窗” 网上办事自助服务终端。如果由其他供应商提供自助服务终端,需要重新与佛山市“市民之窗”自助服务平台对接,其开发周期较长且极难实现与佛山市“市民之窗”自助服务平台对接。因此,拟对市民之窗”网上办事自助服务终端租赁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四、 采购项目需求:(一) 采购项目名称:“市民之窗”网上办事自助服务终端租赁(二) 项目内容:租赁**台“市民之窗”自助服务终端,租期*年。五、 供应商资格条件:(一) 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 在佛山境内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为该项目提供专属维护团队。(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六、 报名联系方式(一) 联 系 人:唐先生(二)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话:********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应用开发科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