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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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采购项目已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bfy*******三、采购预算:**.***万元 四、招标范围: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采购 五、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正式、有效的项目授权书原件; *、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投标单位具有近三年类似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有湖北省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书或组网备案书; *、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投标货物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提供在本地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证明及花名册。 *、投标人所投终端设备应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若是生产厂家,须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若是代理商,则必须有厂家出具的该项目授权证明。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所投设备须通过武汉市公安局通信部门的联网测试及证明(必须与武汉市公安局***兆无线数字集群系统兼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存档。) 六、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年* 月** 日—****年* 月 *日,上午*:**-**:**,下午**:**-**:**(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 *月 *日上午**:**(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年 *月 *日上午**:**(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十、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黄惠芬 电 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胡强 电 话:***********监督机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盛冬燕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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