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蚌埠市涌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蚌埠涌润4S店及综合办公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市******蚌埠涌润*S店及综合办公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电话:****-*******(传真)地址:蚌埠市燕山路****号(高新区管委会新办公区内)项目名称蚌埠涌润*S店及综合办公楼项目建设地点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大道西侧蚌埠国际汽车城**号地块建设单位蚌埠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栋综合楼(包括汽车展厅、接待服务、办公室、车间辅房、仓库、汽车服务、钣金油漆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贮运工程等。本项目已基本建成,属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该项目生活污水和维修清洗废水分别经化粪池和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其排放浓度符合《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的“间接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及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要求,经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主要为进出汽车尾气和烤漆房废气。进出汽车均自带尾气净化装置,且进出时间短暂,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烤漆房烤漆作业产生的颗粒物(漆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废气经废气吸附处理(过滤棉+活性炭)设施处理达标后由**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标准要求。(*)噪声:该项目采取合理布局、建筑物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固废:废零部件、废旧轮胎等一般固废收集后由汽车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废刹车油、废油漆桶、废含油棉纱、废过滤棉及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暂存场所分类暂存定期交予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中相关内容的要求,应有明显的标志,并有防雨、防风、防渗等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作无害化处理,同时要签订相关危废储运协议,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相关部门意见《关于同意蚌埠涌润*s店及综合办公楼项目备案的通知》(蚌高管项[****]***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国土局《土地使用证》;市城乡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