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清浦区武墩镇农村环境整治垃圾房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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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淮安市******拟建的清浦区武墩镇农村环境整治垃圾房工程,工程所需的资金来源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二、招标代理单位:江苏省建友****** 三、工程概况(*)工程地点:一标段位于淮安市清浦区武墩镇武墩村、唐庄村;二标段位于淮安市清浦区武墩镇普墩村、三闸村;(*)标段划分: 二个标段 ;(*)工程规模:一标段:*个大垃圾房,***个小垃圾房;二标段:*个大垃圾房,**个小垃圾房(具体详见施工图);(*)计划工期: ** 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提供原件;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提供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建造师的劳动合同及****年*月*日以来连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五、报名须知(*)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淮安市清浦区民生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室(淮安市延安西路***号);(*)报名及其它费用:报名费***元/份每标段,招标文件费***元/份每标段(售后不退)。(*)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报两个标段,两个标段可以用同一个项目经理,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按标段顺序确定。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八、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九、其他: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详见苏建规字[****]*号文]。十、招标人:淮安市******联系人:张文帅 电 话:****-********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联系人:胡志伟 电 话:****-********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负责人:(签章 ) 负责人:(签章)清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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