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试剂耗材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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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委托组织的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试剂耗材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IECCZS********G*】,现就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作如下澄清: *、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第*小点:**包、**包的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第*小点修改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广东省固定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包、**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文件;(*)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本澄清公告一共*页,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本澄清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公告无异议后盖章确认,******。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 传 真:****-******** ******中山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