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施工)京津塘高速公路北部新区段高架工程施工津公路施工201505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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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塘高速公路北部新区段高架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津公路施工*********号*.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京津塘高速公路北部新区段高架工程施工 已由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以《关于京津塘高速公路北部新区段高架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市政公路管理计[****]**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市建设交通委关于京津塘高速公路北部新区段高架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批复》 (津建计审[****]***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城市道路******,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北起规划新淀道以西***米处,利用现状京津塘高速公路线位向南,止于规划登州路延长线以东***米处,起终点均与现状京津塘高速公路相接,全长**.*公里,其中高架路段**.*公里(利用现状高架*.***公里),路基段*.*公里。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km/h,路基宽度**米。。*.*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京津塘高速公路北部新区段高架工程,包括桥梁功能照明,照明箱变及照明电缆敷设施工。 。*.* 标段划分共分为 *个标段,其中:第**标段:本次招标为京津塘高速公路北部新区段高架工程,包括桥梁功能照明,照明箱变及照明电缆敷设施工。*.*计划施工工期:计划施工工期为****-**-**至****-**-**,共计**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具有*项道路照明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公路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个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内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投标人每标段提交**万元人民币的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号楼*门***室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图纸每套售价****元, 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 *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号和平宾馆贵宾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建设招标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大王庄八纬路***号 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号楼*门***室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联系人: 姜林 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 ****-**-**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李海斌,电话:********电子邮箱:******;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