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昭苏县绿色有机食品加工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的相关要求,对《昭苏县绿色有机食品加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示,使社会团体和公众对规划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同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团体和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团体和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述 (*)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近期为****-****年;远期为****-****年。 (*)规划范围 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年,昭苏县绿色有机食品加工园区建设用地面积***.*公顷。四至界线为:用地北至规划天马大道、南至规划南环路、西至大洪纳海河、东至规划东环路。 (*)园区性质 综合考虑到昭苏县绿色有机食品加工园区今后的发展以及所处的优越的资源条件,确定园区的性质为:依托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优势,建成以加工产业为主的环保型、旅游型绿色有机食品加工园区。 (*)产业定位 将绿色有机食品加工园区建设成为:吸引多元投资为基点,以质量安全标准化、信息服务网络化、为主要特色,建成包括粮油、肉食、蔬菜、副食品等品类,集生产加工、物流储运、交易展示、信息商务、管理检测、观光旅游和综合配套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多功能、综合性农产品加工贸易园。 二、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 本工业园区及周边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应执行GB****-****《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检测结果,评价区域内SO*、NO*、PM**各类污染物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含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空气环境容量相对较大。 (*)水环境 *地表水 大洪纳海河的该段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Ⅱ类标准的要求。 *地下水 区域地下水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中的Ⅲ类标准。 (*)声环境 本次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类区和*a类区标准限值。 (*)土壤质量现状 目前绿色有机食品加工园区整个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园区规划用地现状大多为一般耕地,土质较好,土壤肥力充足。植被类型主要是农作物。规划区内人群活动较少。 三、规划分析 (*)园区选址的合理性评价结论 昭苏县绿色有机食品加工园区位于昭苏县城东南部,规划道路天马大道(原南环路)以南、大洪纳海河以东、规划东环路以西地段。 园区选址具有良好的区域优势,紧邻昭苏县城,S***、伊阿高速公路、铁路和昭苏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已经纳入新疆十二五建设计划,交通便利,运输条件好;根据县城总体规划,该区域用地类型划为建设用地,区域附近有丰富的原料资源,园区地势平坦开阔。 园区选址也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如因园区所在县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自我发展能力较弱,专业技术、管理人才不足;规划园区布局不合理造成对人群的影响;园区基础设施薄弱等都是制约园区发展的因素。 园区在规划过程中充分发挥现有的优势条件,通过对园区规划产业合理布局,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减缓制约条件对园区发展的影响,以以粮油、肉食、蔬菜、副食品等品类,集生产加工、物流储运、交易展示、信息商务、管理检测、观光旅游和综合配套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多功能、综合性农产品加工贸易园为发展方向,选址在此是适宜的。 (*)园区布局的合理性分析 园区用地规划来看,园区规划为综合办公区、旅游接待区、物流配送区和工业区。园区的工业类型主要是以二类工业为主,并在园区内东北侧区域设置行政办公、商业服务、仓储物流、生态公园绿地,在西环路西侧设置特色旅游接待服务接待区,在各道路两侧种植道路绿化带。从总体来看,二类工业对行政办公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园区污染物简单,量少,在采取一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小污染,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讲工业园区用地布局对整个园区布局的影响不大。园区整体功能布局是基本合理。 (*)大气环境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园区规划的主导产业,园区规划项目实施后,主要以废水污染物为主,废气污染物产生相对较少,主要排放源为园区规划的集中供热设施。预测结果表明,园区供热站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近距离环境有一定影响。 (*)水环境影响分析 工业园污水量由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组成。雨、雪水就近排入道路边沟、渠系,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集中区管网,工业废水应在厂区内自行处理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绿色有机食品加工园区污水管道。 在园区建成污水处理厂后,入园企业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二级标准。有行业污水排放标准的,优先执行行业污水排放标准。工业园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必须自行进行污水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纳污水水质要求后,经过工业园污水管网。 (*)声环境影响 园区噪声来源有园区内的生产机械设备产生的工业噪声和园区内的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园区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各种工业噪声源应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声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废影响 园内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工艺废渣、燃煤灰渣及除尘灰、生活垃圾等。因该园区产业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其固废为一般工业废渣和城市垃圾;园区内工艺废渣部分回收利用或用作燃料和加工肥料或饲料,部分运往生活垃圾处理场;炉渣用作铺路或建筑材料;生活垃圾运往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估算园区各类固废排放量不大,基本可得到妥善处理。 四、总体结论 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体现了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根据伊犁河谷工业发展规划对该区提出的要求,该区是以绿色有机农副产品加工为主;考虑现代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趋势和本集中区的既定开发意图、发展条件,最终确定将昭苏县绿色有机农副产品加工园区目标定位为“现代化、生态化、特色化、循环型”的绿色有机农副产品加工基地。 总体而言,昭苏县绿色有机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总体规划在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优化方案及建议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安全应急体系,对园区总体规划进行优化调整,总体开发建设的方案是较为合理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昭苏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通讯地址:昭苏县商经信委 联系人:赵琦 电话:****-*******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乌市北京北路***号汇轩大厦***室(驻疆办事处) 联系人:苏小燕 电话:****-******* 电子邮箱:****** 七、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年*月**日,环发****(**)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建成后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本期公示期为十天,敬请广大公众参与意见,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