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安顺市城投南出口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10、11、12号楼施工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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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招标人)委托贵阳******(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安顺市城投南出口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号楼施工(安市公资交(建)告(****)***号)已于****年*月**日**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定额优惠下浮*% 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艳云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川************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定额优惠下浮*% 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刘志勇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晋************ 中标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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