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锦鸿雅苑保障房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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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舟山市****** 建设的锦鸿雅苑保障房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 ,由招标代理机构 舟****** 组织(公开)招标。于 **** 年 * 月 * 日在舟山市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 张学杰 ,投标报价: ***.**** 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项目负责人:张苏闽 ,投标报价: ***.**** 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 浙江省******项目负责人: 鲍志坚 ,投标报价: ***.**** 万元。评标纪要:在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过程中,经专家评审******商务标第二部分中未附计日工表,******标书商务标第二部分中未附综合单价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计算表,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第*.*条规定,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在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过程中,经专家评审发现浙******投标函中表述工期为“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内完工,满足各标段土建总包工期及各节点时间要求,暂定在****年*月**日前完成整体项目安装调试”,其投标工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工期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第*条规定,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 * 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异议)应当符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人联系人: 孙科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朱珊 ,联系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 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 ******* 。区审交办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联系电话: ******* 。招标人:舟山市******招标代理: 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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