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LED高清显示屏采购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询 价 公 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二、采购代理机构:******;三、项目名称: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LED高清显示屏采购项 目;四、项目编号:HCHX****-***;五、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LED高清显示屏采购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个包;第一包: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一套;第二包:LED高清显示屏一套;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格条件可同时报多个包,可同时成交多个包;*、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全部供货并安装完毕;*、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合格标准规定;*、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供应商资质要求(询价时验审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为本次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内能够满足本次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人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网站下载。七、保证金收取:参加询价会议的供应商,请将保证金(第一包:肆仟元整;第二包:壹万伍仟元整;(人民币))在****年*月*日*点********的基本账户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汇出的供应商名称要与询价会议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无效;交纳保证金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 *、账号:**** **** **** 注:(*)询价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才视为谈判保证金到账,是否按时到账以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八、质疑时间及方式:请将疑问在报价截止时间*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盖章)传真或送达至******(电话:***********或邮箱:******)九、成交结果、询价文件变更及澄清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和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上发布。 十、询价会议举行时间、地点时 间:****年** 月**日** 时**分;地 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昆明路牡丹区委西邻便民服务中心二楼);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年 **月**日**时**分; 十一、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号 联系人:孟主任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邮箱:******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楼 询价文件下载: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