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大市聚镇文化中心屋面维修项目再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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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体现政府的服务职能,满足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大市聚镇人民政府决定对镇文化中心实施屋面维修改造。为体现对该项目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现由大市聚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企业,由于第一次报名参加竞标企业不足三家,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大市聚镇政府所在地。 *、施工内容: (*)文化中心屋面板(部分)的更换; (*)铺挂瓦条、顺水条、SBS卷材、彩色水泥瓦铺设; (*)清理原水泥砂浆墙面、重做水泥砂浆抹灰; (*)安装防盗门和铝合金窗等内容,具体以设计为准。 *、项目总投资约为******.**元(含税费), *、施工标准: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业主施工要求合格质量标准。 *、招标方式:采用合理低价投标法,下浮率*~*%. *、付款办法:工程验收合格后二月内付清,须开统一发票。扣质保金,质保期壹年。 *、施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完工。 二、申请投标单位资格条件: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县外企业需在新昌县建管局备案且在有效期内),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报名时应随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县外企业备案登记证、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项目经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交易员或者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交易员或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可在***.******.***.cn下载)、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五千元整(¥****.**元)。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交易证”和交易员身份证原件或者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申请不予受理。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昌县大道东路***号四楼,城东客运站西侧)办理,办理“交易证”的相关要求可登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与招标网(***.******.***.cn)查询下载。 五、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须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元),(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不需另行缴纳)。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须注明工程名称和缴款单位名称)原件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发票复印件(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发票)带至报名现场出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受理投标申请。 七、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元整。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至**:**时,在大市聚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九、投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地点:大市聚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招标人:大市聚镇人民政府 大市聚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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