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德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66kV送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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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长春德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传 真:****-********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长春德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kV送出工程长春德************吉林省******电厂出*回**kV线路“T”接**kV德北乙线德惠生物电厂分歧线上供电,新建线路采用单回路架空方式,线路亘长约为*.*km,导线采用***mm*钢芯铝绞线,由拟建电厂南侧架空进线。加强日常巡查,避免在线路跨越区域下建设住宅等敏感建筑;加强管理,确保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加强宣传,避免工作人员和群众长期在输电线路下工作。通过采用以上防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电磁辐射降到最低水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在线路建设中,避免导线表面受到磨损,降低可听噪声。输电线路破坏的地表植被原为自然植被的应恢复原有植被或播撒适应该区域环境的草籽,进行植被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