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平阳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平阳县新兴产业园化工园区配套设施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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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平阳县新兴产业园化工园区配套设施工程(纬二支路)建设项目 平阳县新兴产业园D-**-*地块 平阳县****** 项目全长***.**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米,总用地面积**** m* ****年*月*日在平阳县环保局网站刊登了《平阳县******平阳县新兴产业园化工园区配套设施工程(纬二支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沿线铺设雨水管道,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海泽路已设计的雨水管道。加强交通管理,限制高噪声型号车辆进入,避免堵塞,减少刹车、起动的次数,从而降低由起动、刹车引起的噪声;及时进行道路检查,减少非正常摩擦产生的噪声辐射。细颗粒散体材料要入库严密保存,搬运时轻拿轻放,避免包装袋破裂造成扬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平阳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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