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关于开展成都恒大新东城置业有限公司“恒大中央广场A地块(商业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示(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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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建设单位:成****** 项目名称:恒大中央广场A地块(商业地块) 建设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川棉厂生活区A地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商业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主体工程为一栋下部连通的塔式结构办公楼,裙楼部分设计为*层高(局部*层)的集中商业区,北侧塔楼为**层高的办公、酒店,南侧塔楼为**层高的办公楼,同时建设配套的绿化工程、地下层(地下*层)等设施,地下层设置为机动车库以及设备用房以及物业管理用房,项目不含生产性设施。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 项目商业用房将要引入有餐饮设施排放餐饮油烟;地面及地下停车场的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在运行时将会产生一定量的烟气; *.*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 *.*固废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办公耗材等。 *.*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备用发电机、水泵、通风机、进出车辆启动运行、商业营业、娱乐设施等,不造成声污染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 商业用房设置专用烟道,餐饮设施将油烟经净化处理以后,引至专用烟道,楼顶排放,排烟口避开敏感目标,同时要求引进具体的餐饮设施之前另行申报环评;为了避免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的集结,在地下设有机械排风机组,位于地下层的设备间,在地面设置有排风口,位于地面绿化带中,地面停车场因地势开阔,不需特殊措施即可满足排放要求;本项目发电机设在地下室,设计方已经考虑预留烟道,便于发电机烟气经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空。本环评建议在设备选型上应选用进口的自带消烟除尘系统的发电机,烟气经净化以后专用烟道引至高空排放。 *.*废水 项目所在地区域已建成完善的雨、污水管网,项目区域所有污水经隔油池 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 *.*固废 本工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物业管理打扫,当地的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回收,餐厨垃圾要求引进具体的餐饮项目时,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垃圾暂存间日产日清。 *.*噪声 设备选型以及合理布置强噪声设备的位置,增加绿化,以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项目运营后,若采取上述环保治理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三废”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规避风险,严格做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把提高经济效益与保护环境质量作为企业同等重要的硬指标,环评公司对环境影响达标可控,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立项可行。 *、公示时间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 司晴 ***********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