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MYZC招(2015)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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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绵阳市公安局采购项目采购结果的公告 绵公资采购结果公告〔****〕***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意见》(川财采〔****〕**号)的规定,现将绵阳市公安局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人:绵阳市公安局二、采购项目名称:部门间共享服务平台和机动车缉查布控平台(第三次)三、采购项目编号:MYZC招(****)**号四、项目包个数:*个 五、采购组织单位: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七、评审日期:****年*月*日八、评审委员会成员:潘泽友、李 然、樊英武、文永革、陶 鹏九、采购结果: 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废标。十、质疑的法定时间和方式:其他供应商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单位提出质疑。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衔**号联 系 人:陶先生联系电话:***********采购组织单位地址: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号桃花岛商业街第*幢商业楼。联系方式:交易评审科电话 ****-*******,现场监督科电话 ****-******* 特此公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