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西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直饮水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GPC-2015-Z-0053)更正公告-补充文件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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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委托,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直饮水机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直饮水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XGPC-****-Z-*****.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和内容*、取消原招标文件中二、实质性要求中的“*、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C认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现更改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年*月**日上午*:**时。*、原招标文件第*页“五、商务要求”第(六)条内容为:“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前(不含****年*月**日)交纳投标保证金****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现更改为:“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前(不含****年*月**日)交纳投标保证金****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余不变。三、更正日期:****年*月*日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室)。*、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不支持邮寄)。*、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元人民币,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注:当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文件如有差异时,以纸质文件为准)。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徐女士 阎女士*.联系电话:********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号*、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老师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八、更正公告-补充文件*号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补充文件*号后,请将“更正公告-补充文件*号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补充文件*号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补充文件*号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和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同时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附件:更正公告-补充文件*号回执 采购人: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更正公告-补充文件*号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项目编号:HXGPC-****-Z-****)的更正公告-补充文件*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补充文件*号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传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