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关于(广东省兴宁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档案电子影像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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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广东省兴宁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广东省兴宁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档案电子影像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 采购项目编号:ZZ********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兴宁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档案电子影像系统采购项目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四、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五、 供应商资格:*. 具有计算机技术经营范围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本项目此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梅州分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元整,售后不退。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元(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招标编号。七、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分八、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九、 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分十、 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五个工作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gov.cn)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丘小姐采购人联系人:彭先生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联系地址:广东省兴宁市邮编:******邮编:/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