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关于营口市财政局营口市财政专户账务系统升级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标题: 关于营口市财政局营口市财政专户账务系统升级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省地市用户-营口市 撰写人: 营口市 一、*.项目名称:营口市财政专户账务系统升级*.采购预算:**万元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根据辽宁省财政厅推行非税收缴系统改革要求,目前我市所有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代理银行已全部使用了财政厅推行的非税收缴系统,非税收缴改革已全面铺开。因原有非税专户账务系统与非税收缴系统衔接不是很顺利,因此对非税专户账务系统进行重新定义升级开发。并且对账务系统与非税收缴系统之间的衔接进行二次开发与调试。保障原非税专户账务系统能够适应日常工作的需要,及未来的一体化的发展方向******对营口财政非税及其它专户账务系统一直进行维护保障。为了适应财政改革要求,采取单一来源方式******来进行系统升级。升级内容主要包含:账务业务数据处理;查询报表业务处理;账务系统与非税收缴系统接口处理;账务系统与各执收单位对账业务处理;原系统升级;二次研发新功能适应新需求等内容。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供货商名称:******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营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备查。(采购人)单位:营口市财政局联系人:潘翼电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营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联系人:吉哲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