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松滋殡葬管理所火化设备及尾气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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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受松滋市殡葬管理所(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批复要求,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就松滋市殡葬管理所火化设备及尾气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采 购 人:松滋市殡葬管理所 *、项目名称:松滋殡葬管理所火化设备及尾气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SZCG****-** *、招标内容:平板炉*套,拣灰炉*套,尾气处理系统*套. *、采购预算价:约***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作为废标处理) 二、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万元; *、具有承接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殡葬协会会员单位,所投产品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国殡葬协会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 *、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民政部颁发的《二噁英控制检测合格证书》;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能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柒万(¥*****.**)元整,投标人应以转账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转入到达下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专户。 收款人:松滋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荆州松滋支行金松开发区分理处 帐 号:******************* 并请注明“松滋火化设备投标保证金” 注: *、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退付: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 *、开标前投标人将加盖银行公章的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打印件一并交招标人。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 (以上资料及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开标时须携带相关原件备查。)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至**时,下午*:**至*:**(北京时间)。 六、发售地点:湖北省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松滋市财政局六楼) 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松滋市殡葬管理所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在松滋市民政局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九、采购单位:松滋市殡葬管理所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十、招标机构: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裴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