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平阳县环境保护局拟对温州齐平宠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宠物食品、用品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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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吨宠物食品、用品技改项目 平阳县南雁镇溪南村 温州****** 占地面积为****m*,总建筑面积约为****m* ****年*月*日在平阳县环保局网站刊登了温州******年产****吨宠物食品、用品技改项目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生活废水进入地埋式A/O系统处理达到杂用水标准后用于道路清扫、绿化用水,无外排。生产废水清运至平阳县水头镇******厂区内现有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经排污管道接至当地统一排放口最终排入鳌江。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后通过厂内排气筒高空排放。区域噪声采用实体墙、隔声窗、吸声绵等隔声降噪措施。生活老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平阳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