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LZG15-131关于协勤装备采购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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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清单编号:柳政采*******)的要求,广西******受柳州市社会治安巡逻防范总队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协勤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协勤装备采购二、采购编号:LZG**-***三、项目简要说明:协勤装备*批;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四、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五、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九楼*、评标委员会成员:陈奕高、钱大胜、柯泽明、罗春群、黄维芳六、中标信息: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东葛路*号B栋*层***号房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捌万零贰佰叁拾捌元整(¥***,***.**)说明:中标人提供所投产品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被认定为小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七、联系事项:采购人:柳州市社会治安巡逻防范总队 地址:广西柳州市海关路*号联系人:黄维芳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联系人:梁 斌 联系电话:****-******* *******八、公告说明:*、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的规定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一条第(九)款的要求来进行质疑,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的,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广西******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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