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中共湖南省委大院六区拆迁安置楼建设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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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采购人)的中共湖南省委大院六区拆迁安置楼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J]***号,委托代理编号:GLTC—****HN***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一、项目概况*、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湖南省委大院六区拆迁安置楼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J]***号。*、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项)上限值(元)/中共湖南省委大院六区拆迁安置楼建设工程监理*人民币******元*、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包/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中共湖南省委大院六区拆迁安置楼建设工程监理/监理范围:包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等监理服务。监理周期:**个月付款方式:不支付预付款,根据工程进度按季度支付季度监理费。当累计支付至签约酬金的**%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且竣工结算审计完毕后支付至最终结算监理费金额的**%,最终结算监理费金额的*%作为质保金,待所监理的工程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 )否(■)是( )否(■)是( )否(■)二、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须配备*人,其中总监*人、专监*人、监理员*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并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包括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项目部关健岗位其他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住建厅颁发的省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安装工程,且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监理员须具有省住建厅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且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其他说明。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年 *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蔡锷南路**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楼(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五、确定邀请供应商谈判(询价)小组将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所有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活动。六、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号联系人:文先生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蔡锷南路**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楼联系人:王长征 张劲波电 话:****~********、********传 真:****~********~***邮 箱:gcbhngl@***.com附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 邀请公告》[中共湖南省委大院六区拆迁安置楼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J]***号,委托代理编号:GLTC—****HN***]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