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仁怀市南部新城翰林小区一期、幸福花园一期、盘龙水乡一期、和谐广场一期、鲁班故里安置区和湿地公园桥梁建设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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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工程项目名称仁怀市南部新城翰林小区一期、幸福花园一期、盘龙水乡一期、和谐广场一期、鲁班故里安置区和湿地公园桥梁建设监理招 标 人仁怀市南部新城******代理机构重庆******开标时间***.******.***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王尧燕报 价在标准收费计算后上限值的基本上优惠下浮**%总 分**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省******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刘潞报 价在标准收费计算后上限值的基本上优惠下浮**%总 分**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陈策民报 价在标准收费计算后上限值的基本上优惠下浮**%总 分**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公 示 期***.******.***至***.******.***公示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