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德庆县高良镇中心小学电教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5.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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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WL********]******(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于****年*月*日就以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人名称:德庆县高良镇中心小学。二、采购项目名称:德庆县高良镇中心小学电教设备采购项目。三、项目编号:WL********。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项目采购内容:电教设备*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年*月**日。发布媒体:①中国政府采购网(***.******.***.cn);②肇庆市政府采购网(***.******.***.cn);③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cn);④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七、评审信息:*、评审日期:****年*月*日。*、评审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室。*、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冼立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冼立和、颜晓滨、梁国强、陈冠强、姚焕广。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序号 投标单位(投标人)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价格得分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得分 综合排名比例 (**%)比例(**%)比例(**%) * ******是**.** **.** *.** **.** ** 深圳******是**.** **.** *.** **.** ** 惠******是**.** **.** **.** **.** *备注:中标候选人的综合排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选出中标候选人。九、中标信息: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 *、中标人名称:惠*******、中标人地址:惠州市江北**号小区文明一路八巷**号*、中标金额:¥******.**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壹仟元整)请中标单位尽快与用户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本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十、请中标单位在*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服务费汇款至以下帐户,并注明用途为“中标服务费”:收 款 人:******肇庆分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肇庆景山岗支行账 号:****** ****** ******十一、联系事项:*、采购单位:德庆县高良镇中心小学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地址:德庆县高良镇墟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传真:****-*******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柳园南路**号城东广场二楼*室 在此,对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单位表示诚挚的谢意,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方式,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等其它形式无效)向******肇庆分公司(或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