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安徽水利(蚌埠)和顺地产有限公司张公山路地块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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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水利(蚌埠)******张公山路地块开发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电话:****-*******(传真)地址:蚌埠市燕山路****号(高新区管委会新办公区内)项目名称安徽水利(蚌埠)******张公山路地块开发项目建设地点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南侧、张公山路西侧建设单位安徽水利(蚌埠)******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中******项目概况占地面积约*****.**m*,总建筑面积******.**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地下建筑面积*****m*。包括*栋**-**层住宅楼,**栋*-*层独立商业建筑,*个幼儿园,地下车库,以及其他必要的社区服务、公用配套设施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废气:物料露天堆场和施工作业扬尘,主要受风速的影响,影响范围在**—***m之间。施工单位可采用洒水水或覆盖等方法抑尘。(*)噪声:主要噪声源有打桩机等。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使用时间,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废水:主要是主要为施工的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低洼地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经沉淀后,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固体废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垃圾、装修工程的金属废料等,基本无毒性,为一般固体废物,应遵照当地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进行处置,土建工程垃圾一般在施工后都可以回填,装修工程的金属废料均可回收再利用。运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大气:入住初期居民装修废气,建设单位和各住户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质量要求的环保型油漆、涂料、胶粘剂及装饰材料,以减轻装修废气对项目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地下车库严格按照《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中的规定进行设计, 并进行通风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于居民油烟,居民厨房均安装抽油烟机,每栋住宅楼均设置烟气排放管道,厨房油烟经过各住户安装的油烟机抽送到每栋楼专用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幼儿园餐饮区安装油烟净化器,经净化后的餐饮烟气从专用烟道排出,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标准。规划入驻餐饮企业的商业用房内预留排烟管道位置,统一设油烟专用管道,将净化后的油烟统一收集于各建筑主楼顶排放。区内垃圾箱日产日清,及时清理,臭气对环境影响较小。(*)废水: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噪声: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加强绿化,隔振与减振(阻尼)减轻噪声影响。(*)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商业包装废******对垃圾箱日产日清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能够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商业包装材料废弃物由各产生单位收集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在蚌埠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两次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对项目地周围公众,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份,回收**份,所有被调查公众表示支持本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在项目所在地及周围环境敏感点处张贴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期间无公众向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要求。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相关部门意见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徽水利(蚌埠)******张公山路地块开发项目备案的通知》(蚌发改投资【****】***号;蚌埠市城乡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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