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鞍子山乡高房村大西提水站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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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子山乡高房村大西提水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庄河市林业水利局、庄河市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庄林水发[****]**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鞍子山乡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鞍子山乡高房村大西提水站工程:新建*m×*m大口井*座,**㎡管理房*座,Φ***PE管**m,Φ***钢筋**m等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庄河市鞍子山乡高房村大西屯。*.*工程规模:新建*m×*m大口井*座,**㎡管理房*座,Φ***PE管**m,Φ***钢筋**m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合同估算价: 约**.**万元。*.*招标范围:新建*m×*m大口井*座,**㎡管理房*座,Φ***PE管**m,Φ***钢筋**m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工期要求: **** 年 * 月 ** 日开工至 **** 年 * 月 ** 日竣工。合计:**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投标人资格要 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建造师。*.*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至少缴纳****年*月份至****年*月份的劳动保险缴纳凭证及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序列号(大连地区提供保险个人编号)。*)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开标前需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 月 ** 日至****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年 * 月 ** 日至 年 月 日(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号)(名称及地址)。*.*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庄河市鞍子山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唐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 地 址: 庄河市新华街道 邮 编: 联 系 人: 王聪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