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金菊福利院饭堂食材供货资格协议采购澄清公告(采购编号:东采公〔2015〕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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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东莞市金菊福利院饭堂食材供货资格协议采购(采购编号:东采公〔****〕***号)的质疑及对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开评标时间地点作以下修改: *、序号招标文件位置修改前内容修改后内容*第*页第*点(B小项)*、投标人资质要求:B、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可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资质要求:B、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第**页第*点(***.******.***小项)***.******.***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可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招标文件中其它地方有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点的,按以上内容处理。 *、原招标文件中: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 日-****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每份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现变更为: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 日-****年**月**日,每日上午**:**-**:** 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每份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下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东莞市体育路*号鸿禧中心*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 现变更为: 投标人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下午**:**—**:** 投标文件递交递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东莞市体育路*号鸿禧中心*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 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 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号鸿禧中心*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 现变更为: 开标时间: ****年**月**日下午**:** 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号鸿禧中心*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因此次澄清给各位投标人工作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如有任何其它疑问,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联 系 人:萧小姐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C座***室 电 话:****-******** 传 真:****-******** 邮箱:****** 网 址:***.******.*** 广东****** ****年**月**日(回执联)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知悉并确认内容。(盖章)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此文件以传真形式通知,请收到传真件后两天内填妥回执联,传真到广东******,若两天内未收到回执联将视为此公告内容被贵司确认。附件关于招标文件(采购编号:东采公〔****〕***号)澄清公告.doc**KB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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