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实验室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5-A-0389)终止谈判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单一来源方式,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实验室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一、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实验室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A-****二、项目内容:DC-****手机取证系统、取证分析塔、DC-****取证魔方现场取证系统(电子数据勘察箱)、预检修复工作站、进口手机取证系统(cellbrite),采购预算******元。三、谈判日期:****年*月**日四、终止谈判原因:无合格供应商,终止谈判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和监督员名单*.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冯竞天、方世安、刘勇(采购人代表)*. 监督员名单:周惟洁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鲁志强*.联系电话:***-********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号*.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曹倞,***-********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cn九、质疑方式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