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伊泰伊犁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开展“伊泰伊犁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评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查。本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所关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前,应当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要内容,以进一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及各部门对规划的意见与建议,将公众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规划设计单位,纳入园区的规划中。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工业园区规划概述  *.规划区域  伊泰伊犁工业园区位于伊犁州察布查尔县的南部,园区北侧距离海努克乡约*km,本工业园区总体规划面积约*.**km*。园区位于察布查尔县规划的工业集聚区范围,土地性质主要为国有建设用地及国有未利用土地,园区地形南北向高差较大。园区分为*片区:产业区和填埋场,相距*.*km,产业区东西长约*.*km,南北宽*.**km,填埋场东西宽约*.**km,南北长约*.*km。  *.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时间范围为****年~****年。其中:****年~****年为近期,****年~****年为远期。  *.园区定位  针对园区的特点以及发展的内在规律,集中优化配置资源,增强园区的综合竞争能力,实现集约化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本园区的定位和设想是:伊泰伊犁工业园是以利用当地丰富的煤炭优势资源为依托,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采用高新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将煤炭资源和低附加值的化工初级原料转化为高品质、高附加值、国内外市场容量大、发展前景看好的燃料油、石脑油等及其下游产品;以“低碳、减排”的绿色工业为发展目标,形成独具特色的煤化电循环经济项目产业群优势,以加快伊南新型工业化的进程。  *.产业发展目标  (*)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初步形成规模化的煤化工产业群,将资源优势转换为产业优势,促进周边现有小规模、无序发展的化工企业做大做强,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分步实施,形成疆内煤制油及其深加工基地。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推进煤制油装置、催化重整装置、聚丙烯装置等项目的建设,形成新型煤化工产业基地,成为伊南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  最终实现目标:最终实现目标:建立伊泰工业园煤化工产业园,形成煤制油、 石脑油催化重整、轻烃芳构化等上下游一体,安全高效型的煤炭化工能源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  伊泰伊犁工业园区规划实施后,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备煤系统、煤气化单元、制硫单元和锅炉烟气等运行产生的工业废气。根据园区规划产业针对含尘类废气采用布袋除尘治理、酸性气体采用硫回收工艺、锅炉采用炉外脱硫和布袋除尘机SCR脱硝、并采用先进油气回收设施。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及污染物治理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确保企业废气达标排放,满足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根据规划中产业规划对园区近远期发展规模下各污染物排放量的预测结果显示,在正常情况下,区域各环境关心点最大落地浓度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  *.水环境影响  伊泰伊犁工业园区规划取水水源为伊犁河,通过管道输送至园区,根据区域水资源量及现阶段可利用资源量,取水所占区域水资源量比例较小,对伊犁河沿岸的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之内。  伊泰伊犁工业园区针对排水采取清污分流方式,根据水质的不同选择直接回用、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及高浓盐水结晶蒸发晒盐方式,确保废水不外排,相应配套规划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回用水处理系统,从规划方案考虑,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区域地表水产生不利影响;在做好排水管网的维护、做好规划区分区防渗的前提下,废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影响。  *.声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园区边界噪声有所增加,规划区边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要求。园区建成后,原辅料和货品的运输将增加边合区区域的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影响有所增加。  园区内企业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工业噪声源应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声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对规划区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尽可能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固体废物进入规划的填埋场进行分类分区填埋处置;园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设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除废催化剂由厂家直接回收外,其他依托庆华伊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安全处置。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伊泰伊犁工业园区占地*.**km*,所有占地将改变原有的景观,将典型由荒漠草场生态系统变为城市工业生态系统,但园区规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区域生态功能。  *.环境风险评价  伊泰伊犁工业园区发生事故的类型主要为有毒有害气体的泄漏及易燃易爆物质的火灾爆炸。园区内各生产装置在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了防爆、防火措施及设施,整体环境风险为可接受水平。  三、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本次规划环评工作过程中充分贯彻了“早期介入原则”。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即与规划编制部门沟通和协调,提出了部分的优化调整建议已融入了规划草稿中,涉及“园区选址方案”、“分区布置方案”、“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等。根据目前的规划草稿,规划环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进一步提出了优化调整方案:  *.根据规划产业类型和生产工艺,进一步分析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综合利用方案,提高规划中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降低填埋率,并根据园区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类型,对填埋场进行分区规划。  *.规划中应明确在园区实施后,针对各种工业固体废弃物应进行分析检验,确定其性质后再按照规划中的相应方案进行处理及处置。  *.由于选址区域地表冲沟较发育,规划中应进一步分析园区防洪规划内容。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总体结论  《伊泰伊犁工业园区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区域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园区的开发建设符合自治区、伊犁州及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规划在依据环评结论作出调整和修改完善,并且严格执行本次评价提出的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固废综合利用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规划的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是总体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本次规划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示及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园区规划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园区规划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本次园区规划的态度、公众关心的问题以及对园区规划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规划实施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园区的规划更趋完善。  *.执行公众参与的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并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规划实施单位根据环评单位确定的范围进行调查。调查所需资金由环评单位支付,调查过程中需要的物资和设施根据实际需要购买。  *.工作时间安排  在园区规划环评两次网上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  *.公众调查范围  本次园区规划区域位于伊犁州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察布查尔县与规划相关的部门、伊犁州与规划的相关部门、园区周边范围内受影响的村庄及常住人口进行调查。  *.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本次园区规划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本次规划直接影响的公众,还包括园区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发放,将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确定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份。对于规划环境影响范围内居住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尽可能全部进行调查访问,进行调查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不少于*人,环境保护相关领域的专家不少于*人。  *.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已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电话、传真等信息反馈。拟在新疆环保厅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报告书简本可发邮件索取或到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环保站查阅。  *.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环评两次信息开向公众公开了本次园区规划的基本情况及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及综合结论,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规划实施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规划的实施单位、规划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审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园区所在地政府部门、公众的意见以及本行业专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次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如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等;  *、公众认为规划实施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如大气、噪音、污水、固废等;  *、园区规划实施后您认为规划实施单位应关注哪些方面的环保问题;  *、公众认为本次规划方案中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对此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园区所在地及周边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其他公众可以查阅网站公示和环评报告简本,公众可以电话、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情况、提交文字意见。  第二次公示期限:****年*月**日-*月**日。请在公示期限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  邮箱:******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化******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曹玮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