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第一批滨湖区区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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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号:SZYLCG****-********受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其****年第一批滨湖区区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于****年*月*日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发布第二次更正信息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年第一批滨湖区区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SZYLCG****-**。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年第一批滨湖区区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养护范围:公益路道路绿地(大池路-梁清路)、鸿桥路道路绿地(鸿桥桥北-大池路)、景宜路道路绿地(景宜桥北-梁清路)、青山西路道路绿地(梁清路-大池路北香樟)、隐秀路道路绿地(梁清路-大池路)、住友路道路绿地(青祁路-规划二支路)、住友一支路道路绿地(住友路-梁溪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服务期限: * 年;服务质量要求:江苏省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二级标准三、 更正信息(一)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六)报价要求”中:**.对存在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文件第*页“编标原则”规定取费标准的**%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备齐不低于成本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投标时不能提供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其投标时提供的书面说明及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不能证明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现更正为:**.为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确保绿化养护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供应商公平竞争,根据国家、省、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精神,经需求论证,本次招标设合理成本价为:最高限价的**%。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合理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有权认为该投标报价不合理,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将根据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记录。(二)原采购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中:*.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 *月**日上午*:**始*.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止*.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湖滨路***号 飞鸿宾馆大院内西侧辅楼二楼会议室)现更正为:*.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 *月**日上午*:**始*.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止*.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三楼会议室(无锡市金城西路***号*号楼)(三)原采购公告 “六.评审有关信息”中:*.评审时间:****年*月**日*.评审地点:******(无锡市湖滨路***号 飞鸿宾馆大院内西侧辅楼二楼会议室)*.中标供应商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中标供应商确定地点:******(无锡市湖滨路***号 飞鸿宾馆大院内西侧辅楼二楼会议室)现更正为:*.评审时间:****年*月**日*.评审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三楼会议室(无锡市金城西路***号*号楼)*.中标供应商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中标供应商确定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三楼会议室(无锡市金城西路***号*号楼)注:如采购文件中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作相应修改。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联系人:薛卫东、孟娟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无锡市湖滨路***号 飞鸿宾馆大院内西侧辅楼二楼邮政编码:******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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