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市沙栏初级中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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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沙栏初级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组织的中山市沙栏初级中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询价编号:ZP-XJ****-****-*】,澄清内容具体如下:一、澄清内容:(一)原询价文件中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相关内容澄清如下:*.附表*:项目清单中第*序号中:台式电脑的数量澄清为**台;备注澄清为:台式电脑:*,查询终端电脑:*,计算机:*,学生计算机:**。*.附表*:项目清单中第*序号中:投影机的参数增加内容:投影机*台+配***寸电动投影幕+挂架。(二)原询价文件中标注为“▲”的均澄清为“★”。二、本澄清公告共*页,原询价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本澄清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询价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悉本公告确认无异议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于****年**月**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特此公告! ******中山分公司 ****年**月**日 澄清公告文件签收单 (请各投标人填写加盖公章,返回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码:****-********) ******中山分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中山市沙栏初级中学教学仪器设备******已收到。该公告内容清楚,字迹清楚,我司有充分时间对相关要求做出响应,并对相关要求全部予以承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 报价人全称:(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