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镇海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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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镇海区采购办批准,受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现就物业管理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ZHZFCG*******G***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需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餐饮服务经营范围且餐饮服务许可证年检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六、招标文件的领取:*、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下同)。*、领取地点:镇海骆驼街道金华南路**号三楼***室。七、领取招标文件时应交验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报名介绍信》(格式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骆驼街道金华南路**号三楼开标厅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在镇海骆驼街道金华南路**号三楼开标厅三进行,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年*月*日前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纳。账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银行地址:镇海区车站路**号账号:*****************领取票据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号四楼***室领取票据联系人:周檬;联系电话:****-********十一、业务咨询:镇海区人民检察院;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传真:****-********。镇海政府采购网址:http://***.******.***.cn十二、质疑受理: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姚莹联系电话:****-********,传真:****-********十三、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镇海区采购办;联系电话:****-********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附件:政府采购报名介绍信采购人、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兹有同志,身份证号 ,职务,代表我单位前来你处领取项目的政府采购文件。我单位符合本项目采购公告所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各项条件,已对公告内容充分理解,如有不符,愿意承担一切责任。《镇海区政府采购报名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附后,请予接洽。报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 日注:★《政府采购报名介绍信》原件必须在投标(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交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作投标(报价)无效处理。镇海区政府采购报名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报名人电话手机EMAIL传真采购编号标项项目名称备注报名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