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海淀区门头村安置房项目(北区)给水及中水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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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海淀区门头村安置房项目(北区)给水及中水工程 招标人:北****** 代理机构名称:****** 立项批复文号:海发改[****]***号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选择本招标方式的原因:适用 招标用途:施工 招标数量:*个标段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近三年内,企业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等级;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前期咨询单位有任何隶属和股权关系,中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审计(核)等相关业务的投标,同时不得为上述业务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服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天**:**时至**:**时,节假日不休息。 投标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门头村安置房建设指挥部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联系人:赵伯文 联系电话:*********** 其它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仅为现场核对)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仅为现场核对)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原件(仅为现场核对)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仅为现场核对)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仅为现场核对)及复印件; *.投标人需按要求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 (盖章) ****年**月**日批复文号 海发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