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区市政公用工程七期工程-道路标志、标线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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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区市政公用工程七期工程-道路标志、标线工程已由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东湾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资金来源:自筹。估算价为****万元。*、建设地点: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区。*、招标范围: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区市政公用工程七期工程-道路标志、标线工程施工。*、计划工期:****年*月 ** 日,竣工时间:****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本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年*月** 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分,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IC卡)并具有安全考核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网上报名成功回执确认单到******辽宁分公司(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号),进行报名确认,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套。*、投标保证金:**万元(电汇)。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中国建设招标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辽东湾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地 址:盘锦辽东湾新区联 系 人:王绍熙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执行机构:******辽宁分公司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号胜宏都市客栈联 系 人:吴崎联 系 电 话:****-*******传 真:****-*******电 子 信 箱:ykgxzb@***.com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号 邮编:******开户行:******盘锦分行账号:************联系人:高原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