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茂名市小东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彭村湖生态恢复首期人工湿地工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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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公示建设工程交易编号 :招标单位
茂名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工程名称
茂名市小东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彭村湖生态恢复首期人工湿地工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建设规模
人工湿地处理*****m*/d,主要构筑物包括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植物碎石床、植物塘、回用水泵房、风机房、配电房、中控室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总占地*****.**平方米。招标类别
设计和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
茂名市建业工******中标人
中标单位
深******与广州市金******联合体中标价下浮率
*.**%
承诺工期(日历天)
***人员资格要求
姓名
注册编号
专业类别
技术职称项目(经理)负责人
何广文
粤************
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设计负责人
彭立新
粤高职证字第*************号
环境工程
高级工程师质量承诺
出水水量达到***** m*/d,出水水质达到COD≤**,NH*-N≤*, TP≤*.*(以上指标单位均为mg/L)。中标候选人
排序
单位名称
总分
投标报价(下浮率)
项目(经理)负责人
项目(经理)负责人证书号第一中标候选人
深******与广州市金******联合体
**.**
*.**%
何广文
粤************第二中标候选人
******与广东******联合体
**.**
*.**%
龚昊
粤************第三中标候选人
武汉中科******与******联合体
**.**
*.**%
沈赞
粤************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单位(盖章)****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日颁布)受理投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受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评审结果见附件。 投诉受理部门:茂名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茂名市油城六路市政府办公楼二楼 电话: *******) 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茂名市西粤南路**号市住建局办公楼八楼 电话:*******) 茂名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文光二街**号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