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鹤峰县省道南鹤公路南渡江特大桥风险评估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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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省道南鹤公路南渡江特大桥风险评估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现就省道南鹤公路南渡江特大桥风险评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HFXZFCG****—***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省道南鹤公路南渡江特大桥风险评估 三、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南渡江特大桥总长***.**m,桥面宽: *m(车行道)+*×*.*m(防撞墙),设计速度**km/h,桥梁设计荷载:公路Ⅱ级,桥孔布置为*×**.*m+***m+**m,桥梁高度***.*m,主桥为净跨***.*m的上承式钢筋混凝土等截面箱型拱桥,主拱圈截面采用单箱双室,箱宽*.*m,高*.*m,主拱圈采用有平衡重转体施工。走马岸布置*×**.*m孔引桥、鹤峰岸布置*×**.*m孔引桥,引桥上部构造采用预制安装小箱梁,构造与大拱上小箱梁相同。引桥下部构造桥墩采用双柱式墩,走马岸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鹤峰岸桥台采用框架式轻型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工程投资约****万元。 (二)评估报告提交时间要求: 签订合同之日后**天完成。 (三)质量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交质监发〔****〕***号文)要求开展评估,评估报告符合现行国家、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州级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 (四)风险评估内容及深度满足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范要求。 (五)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六)项目预算:**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投标人近五年(****年*月至****年*月)有不少于*个桥梁风险评估业绩;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下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件清单、投标人名称、地址及电话,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 *、同类项目合同原件。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采购股)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至*:**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上午*:**。 *、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采用现金现场递交,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须用信封封装并在封面标注投标人)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十一、联系方式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张女士 电话/传真****-******* 鹤峰县交通运输局: 兰先生 ***********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O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