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通城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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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 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通城县人民法院 采购项目名称 数字审委会项目 预算价 **万元 联系人 李志新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地址 通城县城东新区 拟选择单一来源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法院数字审委会系统一套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能与现有法院应用系统无缝对接,可扩展,可互联互通。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根据现有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项目建设情况,该项目中标商******。为保证基层法院与上级法院数字审委会系统的兼容性、统一性、可扩展性以及互通互联性。经专家小组论证,形成一致意见,建议通城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戴文华 湖北科技学院计算机学院 教授 厉阳春 湖北科技学院计算机学院 副教授 曾 志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学院 副教授 拟成交价格 不超过**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无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 通城县财政局四楼 联系电话:****-*******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