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GZGC2015081赣州市2014年养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施工招标第01号补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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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页注解增加“*.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文件承诺的主要人员不得更换,且每月在岗不少于**天,若少于**天,按****元/每天进行处罚。在履约检查中,若发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不一致时,第一次罚款*万元,第二次罚款**万元,第三次则清退施工单位出场,已完工的合格工程按**%计量,所有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合同签订时,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项目总工的职称证书应交予招标人保存,实体完工后退回。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说明详见附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上限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伍万玖仟柒佰叁拾伍元整(¥*******.**)。赣州市公路管理局****年*月**日 附件下载:工程量清单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