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邯郸市环保局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干熄焦及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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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邯环表〔****〕*******干熄焦及发电项目位于武安市磁山镇上洛阳村西,******现有厂区内,不新征土地,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项目总投资*****万元,对现有焦炉配套建设干熄焦及其发电系统,原有湿法熄焦作为干熄焦系统检修时备用,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万kwh,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干熄焦及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干熄焦各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入除尘地面站进行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噪声源经治理后,应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除尘灰作为烧结车间燃料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和场所,确保运输、临时储存等环节满足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要求。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措施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境要求。*、工程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经过批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以内。*、本项目清洁生产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如果涉及辐射设施的,应按照辐射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向我局提交试运行申请,自试运行之日起*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内容如发生变化,需及时向我局报告。公 章经办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