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新建沈阳、长春气象用户视频天气保障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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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新建沈阳、长春气象用户视频天气保障系统采购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东北局函【****】***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货单位。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新建沈阳、长春气象用户视频天气保障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单位: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交货地点:东北空管局气象中心(桃仙机场)、吉林空管分局(长春龙嘉机场)。*.*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完成所有设备供货,按招标人通知开始安装时间后二个月内完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集成。*.*采购内容:新建沈阳、长春气象用户视频天气保障系统项目由多点控制器(以下简称MCU)、录播服务器、高清视频终端、计算机终端以及与之配套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组成,包含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主要设备MCU、高清视频终端和录播服务器原厂商开具的授权函和叁年质保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请投标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携带报******(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房间进行投标报名。*.*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主要设备MCU和高清终端原厂商开具的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函、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北区**号,电话***-********)。*.*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额*万元(人民币),于开标前不少于五个工作******账户。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六、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联 系 人:韩女士、杨女士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晓可、李昱锦 电 话:***-******** 传 真:***-********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