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中共浦江县委组织部208套电脑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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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中共浦江县委组织部委托,就***套电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ZPGK****-***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投标保证金备注*电脑设备*.*项******元*****元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中标后*天内提供电脑产品原厂商三年质保承诺函原件。*、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发售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号二楼报名大厅*.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七.投标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号三楼开标室(三)八.开标时间:****年*月**日,**:**。九.开标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号三楼开标室(三)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交付方式:银行电汇、转账、现金缴款单收款单位(户名):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浦江县支行银行账号:*****************十一.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日**时止)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报名处)传真: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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