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二期第二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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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广西******二期第二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地点:柳州市柳城县马山乡四塘农场,******生产厂址内建设性质:技术改造生产规模:拟建一条日产****吨熟料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MW纯低温余热电站),年产优质熟料**万吨,年产水泥***万吨。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亿元。建设投资*****.**万元,其中**%为企业自筹,计****.**万元,其余向银行贷款,建设期利息***.**万元;项目流动资金****.**万元,其中**%为企业自筹,计****.**万元,其余由企业向银行贷款。建设期限:****年*月至****年*月。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①废气:项目场地原建筑物的拆除,施工场地平整,地基开挖产生的扬尘及建筑物施工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废气、装修废气、运输车辆尾气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②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少量施工废水如果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影响。③噪声:项目施工时,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会对周围居民、单位、团体的生活工作造成影响,施工噪声主要对周围***m范围内造成影响。④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如果处置不当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⑤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期在进行场地整理、基础开挖时破坏地表植被,造成水土流失。⑥其他:项目施工对城市景观和人群健康的影响是轻微的,短期可逆的。(*)运营期环境影响①废气:项目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SO*、NOx。矿石均化,物料破碎、运输、粉磨、烧成和包装等生产过程中会伴随着粉尘的产生;水泥回转窑在生产过程中,产生SO*和NOx。②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包括水泥生产线循环系统产生的排污水(主要含有SS)、化验室产生的废水(主要含有COD和SS)和余热发电系统产生的污水(主要含有PH和SS);生活污水为全厂职工日常生产生活中所产生,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BOD*和SS。③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为各种磨机、风机、空压机、余热发电等设备。④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生活垃圾及废弃的水泥包装袋、原料包装袋等。三、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减少施工时间;选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和设备。(*)废水防治措施:设置临时污水处理装置,厕所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果园浇灌。(*)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弃土、弃渣运至柳城县建筑垃圾消纳场。*、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在所有的粉尘排放点,均设置了技术可靠,效率高的收尘器;窑尾废气量大,含尘浓度高,是本工程最大的粉尘排放源,设计选用了高效的电收尘器;煤粉制备系统采用了行之有效防爆型煤磨袋收尘器。其它作业点如窑头、生料配料等也采取了行之有效的除尘措施,SO*排放浓度较低,NOx经SNC脱硝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运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废水防治措施:循环冷却水及软化水排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噪声防治措施:在满足工艺生产条件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的风机等动力噪声源设置隔声罩、进气口加装消声器;破碎机、磨机、水泵房等强噪场或车间采用封闭式厂房或隔声室,同时,对噪声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震处理。(*)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各生产环节中除尘器收下的粉尘,该粉尘全部返回生产工艺,不外排;废弃的水泥包装袋、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落实本评价所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拟建工程的建设能够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要求,既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又通过环保投资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使污染物排放量在环境容量容许的范围内。拟建工程的建设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七、征求意见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请您在公告发布后**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广西******联系地址:柳州柳城四塘农场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lzjlsn@***.com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中环国评(北京)******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号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广西******中环国评(北京)**********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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