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关于拟作出合肥发电厂6#机(1×600兆瓦)扩建工程环保验收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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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申请,省环保厅组织合肥市局、庐阳区环保局等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我厅认为该项目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拟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验收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验收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省环保厅项目管理处。项目名称:合肥发电厂*#机(*×***兆瓦)扩建工程建设地点:合肥市庐阳区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台***兆瓦级超临界抽凝式燃煤发电机,配置*台****吨/小时固态排渣煤粉锅炉,同步建设除尘、脱硫及脱硝系统,配套建设储煤场、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公用及辅助设施。*#机利用*#机千北灰场,运煤铁路专用线、进厂公路、厂区办公、生活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利用现有*#机设施,同时关停现有*#机和供热范围内**台小锅炉。*#机扩建工程于****年*月开工建设,****年*月试运行,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监测验收期间生产负荷达到**%以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配套建设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锅炉烟气脱硝后进入电袋除尘器除尘,再进石灰石湿法脱硫装置,最后与*#机共用一座高***米的烟囱排放。脱硫系统未设置烟气旁路,依托现有煤场,改造成封闭煤棚,煤堆设置喷淋装置。输煤、卸煤系统装有布袋除尘器和喷雾设施。废水:工业用水取自蔡田铺污水处理厂中水和大房郢水库。工业废水、含煤污水、脱硫废水、生活污水均依托*#机已有处理装置。其中工业废水、含煤污水处理后用于煤场喷淋和输煤系统冲洗,脱硫废水处理后用于灰渣调湿,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绿化、冲洗,少量冷却塔排污水排入合肥市望塘污水处理厂。噪声: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分别采取了减震、消声、隔音等措施。*#机冷却塔南侧原有隔声屏障长***米,高**.*米,*#机冷却塔隔声屏障沿原隔声屏障向东延长约***米至*#机冷却塔东侧南侧,并将原西侧隔声屏障向北新增**米,隔声屏障总长度达到***米。*#、*#机冷却塔的南侧进风口均加装了消声器。固体废物:工程采用灰渣分除、干排灰渣系统,灰渣和脱硫石膏立目前全部综合利用。事故灰场依托已经验收的*#机配套建设的千北灰场,目前尚未储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公司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氨储存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重大危险源液氨泄漏演练方案》等应急预案,并已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备案。氨区装有液氨泄漏检测和自动喷淋装置,并在罐区设有围堰和废水收集池(**米*)、事故池(***米*),事故状态喷淋水自流至废水池,最终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社会影响及公众参与调查:东厂界外和南厂界外设置***米的噪声防护距离。根据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政府庐政函〔****〕***号文《*******#机厂界东、南侧拆迁安置有关内容的复函》,该拆迁安置工作于****年*月完成。共拆迁***户,拆迁面积*.*万平方米,涉及拆迁人口***人(常住***人,挂户**人),安置地点位于清源路以北、京福铁路南侧、蒙城路以西地块。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及传真:****-********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政务新区怀宁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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