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南绕城公路下穿包兰线公铁立交桥工程、包头南绕城公路下穿包西线公铁立交桥工程、包头南绕城公路上跨包铝专用线公铁立交桥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TSG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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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南绕城公路下穿包兰线公铁立交桥工程、包头南绕城公路下穿包西线公铁立交桥工程、包头南绕城公路上跨包铝专用线公铁立交桥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TSG****-**)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包头南绕城公路下穿包兰线公铁立交桥工程、包头南绕城公路下穿包西线公铁立交桥工程、包头南绕城公路上跨包铝专用线公铁立交桥工程,已由呼和浩特铁路局《关于包头市南绕城公路与铁路交叉事宜的复函》(呼铁建设函[****]***号)、《关于审查包头南绕城公路与包兰线交叉公铁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会议纪要》([****]***号)、《关于审查包头市南绕城公路与铁路交叉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会议纪要》([****]**号)、《关于审查包头市改建南绕城公路与铁路交叉初步设计的会议纪要》([****]**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包头市南绕城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包头市南绕城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内蒙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包头南绕城公路下穿包兰线公铁立交桥工程、包头南绕城公路下穿包西线公铁立交桥工程、包头南绕城公路上跨包铝专用线公铁立交桥工程*.建设地点:包兰上行线K**+***.*m、包西上行线K*+***.*m、包铝专用线K*+***.* m*.建设规模:包兰上行线K**+***.* m处,新建一座下穿*-**m框架箱桥;包西上行线K*+***.* m处,新建一座下穿跨度为*+**+**+*m框架箱桥;包铝专用线K*+***.* m处,新建一座上跨*-**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桥。工程内容包括桥涵 、轨道、“四电”等工程(详见施工图)。*.计划工期*个月。*、招标范围包头南绕城公路下穿包兰线公铁立交桥工程、包头南绕城公路下穿包西线公铁立交桥工程、包头南绕城公路上跨包铝专用线公铁立交桥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包括公路桥、桥涵 、轨道、“四电”等工程(详见施工图)。划分为*个标段,标段号:BTSG。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同时具备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和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需具有在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和营业线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需具备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方案报批的能力,并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招标一部,持单位介绍信、交款凭证复印件、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见附件)的原件“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见附件)的原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设计资料押金****元,在退还设计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时**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http://***.******.***)、铁路建设工程网(http://***.******.***.cn)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内蒙古******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号 (呼铁局科技大厦)联系人:刘占威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楼联 系 人:王淑娟、王海凤联系电话:****-*******、*******/***-****日 期: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 、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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