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15年度绍兴市林业局市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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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现将绍兴市林业局市管领导干部和各处(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公示如下,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监督受理:驻市林业局纪检组,监督电话:********,********。附件:*、绍兴市林业局市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绍兴市林业局科级干部廉洁从政承诺。绍兴市林业局****年*月**日附件*:绍兴市林业局市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并重点做到:*、不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上个人说了算。*、不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不以任何理由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违反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相关纪律规定。*、不用公款报销或到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不违反规定出入会所或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不违规组织、参与“酒局牌局”等活动;不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用公款组织和参与游山玩水、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违反办公用房使用相关规定;不搞违法建设,不包庇、纵容被拆除对象;不违规购置农村宅基地或非法占地建造私房,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不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不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民间违规借贷等活动,不为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违规借贷及其他非法融资等活动提供或者变相提供保护。**、不违反公车管理使用相关规定。承诺人:张宪疆 局 长韩柏昌 党组书记、副局长 周仕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 伟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徐江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章忠权 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局长 董 才 调研员 附件*:绍兴市林业局科级干部廉洁从政承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和局系统有关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并重点做到:*、不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上个人说了算。*、不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不以任何理由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违反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相关纪律规定。*、不用公款报销或到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不违反规定出入会所或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不违规组织、参与“酒局牌局”等活动;不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用公款组织和参与游山玩水、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违反办公用房使用相关规定;不搞违法建设,不包庇、纵容被拆除对象;不违规购置农村宅基地或非法占地建造私房,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不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不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民间违规借贷等活动,不为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违规借贷及其他非法融资等活动提供或者变相提供保护。**、不违反公车管理使用相关规定。承诺人:王 可 市林业局办公室 主 任 俞柏英 市林业局绿化造林处 副处长 王建军 市森林公安局 政 委 陈秀龙 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站 长 宋春涛 市林木种苗管理站 站 长 张荣锋 市环境绿化工作站 站 长 莫志群 市木检站、市消防站 站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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