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LSZC-ZB2015-07(2)号商用笔记本电脑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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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商用笔记本电脑(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投标。*、项目编号:LSZC-ZB****-**(*)*、项目名称:商用笔记本电脑*、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预算: ***万元。*、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政务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现场须带样机,与所投笔记本完全一致,配好原装电池,并充足电,以供评测(丝印在样机中不做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获取办法:请拟投标供应商下载《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填写并传真至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在确认无误后提供招标文件电子稿,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班时间),逾期或未按要求填写并传真,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法: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元);交纳办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帐号转(汇、存)入溧水农商行后巷分理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后巷**号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咨询电话:***—********)采购中心账号,必须填写并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到该银行核查,一式二份,经该银行签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原件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作为交纳保证金依据。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 日**:**(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人:现场公证员*、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溧水区永阳镇后巷**号)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仪式。**、标前答疑会:视情况组织。**、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采购单位联系人: 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 潘崇友***-*******************本次招标代理人(机构):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溧水区永阳后巷**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联 系 人:梁 国 才 电话(传真):(***)******** 邮 政 编 码:****** 银行资料(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户 名: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溧水农商行后巷分理处 (行号:************)帐 号:**********************关于本次招标信息将通过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cn/portal/index.jsp、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http://***.******.***.cn/网站发布,敬请留意。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或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该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