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西天津市智慧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0615-154115110113)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智慧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智慧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和内容原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号***开标室)。现修改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号***开标室)。三、更正日期:****年*月**日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洁、刘英、古玉云*.联系电话:***-********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号*.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仝浩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snyn***@***.com*.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人民币)光大银行紫金山路支行单位名称:******银行帐号:*********************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附件:更正公告**********年*月**日更正公告回执.doc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