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廊坊市新世纪步行街第二至第四大街环境风貌整治工程项目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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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廊坊市新世纪步行街第二至第四大街环境风貌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采购项目标书编号:廊坊瑞池****-***-*号采购人名称:廊坊市新世纪步行街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世纪步行街第一大街A座***甲采购人联系方式:王立宇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廊坊市******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裕华路与七大街交口西南角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杰 ****-*******采购用途:①协助建设单位协调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阶段的配合工作;②负责与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等政府部门的联系工作;③监督相关工程合同的履行;④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处理工程索赔;⑤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⑥协助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竣工资料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⑦协助建设单位选择造价咨询单位并配合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审计工作。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新世纪步行街第二至四大街服务期限要求:自签订协议至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天止。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②投标人须具备甲级监理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或甲级工程勘察资质、甲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基本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中的一项或多项乙级(或二级)及以上的辅助资质。③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全国注册执业资格。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⑤投标人需取得****年度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准入资格。投标人资格审查时须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套: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拟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证书;④、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⑤、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身份证;⑥、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准入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企业信用评价报告》。投标单位须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除外)上午*:**至**:**,下午**:**至**:**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号台报名。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除外)上午*:**至**:**,下午**:**至**:**均受理。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号台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购买,售价:***元人民币。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采购项目联系人:刘杰 电话:****-*******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